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2021年,第三十二屆奧運會、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成功舉辦。青海體育健兒頑強拼搏、奮勇爭先,共獲得第三十二屆奧運會競技體育項目第七名1個,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競技體育項目第一名1個、第二名3個、第三名2個,詮釋了“更快、更高、更強、更團結(jié)”的奧林匹克精神,為青海贏得榮譽,為家鄉(xiāng)人民增添光彩。為表彰先進、鼓舞士氣,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對獲得奧運會、全國運動會競技體育項目名次運動員進行表彰。
仁青東知布獲得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男子馬拉松項目第一名,給予記功;
切陽什姐獲得第三十二屆奧運會女子20公里競走項目第七名、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女子20公里競走項目第二名,給予嘉獎;
趙云凱獲得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男子射擊(飛碟)多向個人項目第二名,給予嘉獎;
齊吉卓瑪、李毛措、季海英、馬發(fā)穎、牛卓瑪英吉、卓瑪英措、麻切羊獲得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女子20公里競走團體項目第二名,給予嘉獎;
扎西楊本獲得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男子50公里競走項目第三名,給予嘉獎;
竇丹獲得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拳擊女子69公斤級項目第三名,給予嘉獎。
希望受到表彰的運動員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勇攀高峰、再創(chuàng)佳績。希望各地區(qū)各單位和廣大干部群眾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guān)于體育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青海重要講話和對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扎實推進高原體育強省建設(shè),奮力譜寫全面建設(shè)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的青海篇章。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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