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規(guī)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guī)〔2021〕2號)要求,現將《關于海東市樂都區(qū)楊家水廠及輸配水管網工程臨時用地批復》(東自然資〔2025〕30號)進行公示,具體內容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