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臺《海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對2015年重點減排項目進行了任務分解,為全面完成“十二五”和2015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奠定基礎。 據(jù)了解,“十二五”末我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5100噸、1400噸、18200噸和15600噸以內(nèi)。2015年削減化學需氧量1250噸、氨氮237噸、二氧化硫1150噸、氮氧化物2250噸。 今年我市減排工作以控制增量、削減存量、完成減量為目標,健全政府為主導、企業(yè)為主體、全社會參與的機制,加大工程減排力度,落實結構減排項目,強化管理減排措施,確定重點減排項目28個。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減排項目17個,其中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擴建項目4個、新建污水處理廠6個、企業(yè)生產(chǎn)廢水處理項目1個、農(nóng)業(yè)源減排項目6個。這17個項目建成運行后預計可削減化學需氧量1259噸、削減氨氮221噸。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項目11個,其中水泥脫硝項目3個、玻璃脫硝并淘汰生產(chǎn)線項目1個、關停和淘汰水泥立窖項目2個、燃煤鍋爐改氣項目4個、機動車減排項目1個。這11個項目建成運行后預計可削減二氧化硫887噸,氮氧化物2257噸。 據(jù)悉,污染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將被納入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綜合評價體系、生態(tài)市建設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縣(區(qū))和企業(yè)將一律實行項目限批或緩批,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時報訊(記者 史雅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