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海東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本人辭呈,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海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海東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任瑞翔辭去海東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報海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